據了解,日前大名縣結合本縣實際,本著“注重教師、側重學生、鼓勵學校”的原則,重新修訂了《關于對高考工作進行重點獎勵的意見》。意見以該縣高考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學校、教師和在該縣參加高考并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大名籍學生為獎勵對象。意見規(guī)定,在高考中被北大、清華(文史、理工)錄取的,獎勵學生5萬元,獎勵任課教師15萬元(其中3萬元獎勵班主任,12萬元獎勵該班級組教師、北大自主招生組及管理團隊);高考被十大名校(文史、理工)錄取的,獎勵學生2萬元,獎勵任課教師4萬元(其中1萬元獎勵班主任,3萬元獎勵該班級組教師、北大自主招生組及管理團隊);高考被“985”工程院校(文史、理工)錄取的,獎勵學生1萬元,獎勵任課教師2萬元(其中5000元獎勵班主任,15000元獎勵該班級組教師);高考被“211”工程院校(文史、理工)錄取的,獎勵學生5000元,獎勵任課教師1萬元(其中3000元獎勵班主任,7000元獎勵該班級組教師);高考被藝術類名校錄取的,獎勵學生1萬元,獎勵任課教師2萬元(其中5000元獎勵班主任,15000元獎勵該原班級組教師及小科班教師等團隊)。對學校獎勵以學校當年二本以上上線率為依據,較上年度增幅1%-3%的獎勵學校5萬元、4%-6%的獎勵學校8萬元、7%以上的獎勵學校10萬元。高考清華、北大(文史、理工)重大突破的,獎勵學校10萬元。同時意見規(guī)定獎勵適用于應屆生,往屆生及班級組教師、學校獎勵標準減半。高考招錄工作結束后,召開全縣表彰大會,對獲獎師生及學校進行獎勵。
該縣教育局領導表示,此獎勵辦法的出臺,必將充分調動高中學校廣大師生的積極性,激發(fā)師生沖刺國內名校的決心和勇氣,促進該縣教育教學質量的整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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