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普通高校藝術專業(yè)招生統(tǒng)考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本統(tǒng)考模塊適用于本科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片F代流行音樂、作曲技術、音樂制作、鋼琴伴奏、鋼琴調律、音像技術、錄音技術與藝術、音樂教育等專業(yè)。
本統(tǒng)考旨在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科學、嚴謹的考試方法和手段,以達到對考生專業(yè)水平及素質進行客觀、準確評定的目的,為高校選拔音樂類人才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查要求
以高校音樂類專業(yè)選拔人才要求為標準,參照義務教育高中階段課程標準,考查考生的音樂聽覺能力、識譜視唱能力、演唱、演奏能力以及音樂理論基礎知識。
三、考試科目和分值
專業(yè)總成績滿分為210分,共五科,其中:
1.主項(聲樂或器樂)90分;
2.副項(聲樂或器樂)60分;
主、副項由考生填寫報考信息時自主選擇,選定后不可更改;
3.視唱(面試)20分;
4.練耳(筆試)30分;
5.基本樂理(筆試)10分。
四、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聲樂
1.考試目的
通過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測定考生演唱的基本能力,以及對音樂的表現能力及嗓音條件等。
2.考試內容
考生在網上確認信息時必須填報二首歌曲曲目,考試時的演唱時間不超過5分鐘,何時停止演唱由考場評分組組長視情形而定,因被叫停而未完成演唱,不影響評分。
3.考試要求
(1)能夠運用良好的發(fā)聲方法進行演唱。
(2)用較準確的語音(普通話、民歌方言、外國語言)演唱。
(3)伴奏一律采用CD光盤(音頻文件,其它數據格式不負責播放),光盤由考生自備,若臨場考試時因格式問題不能播放,可以清唱,不影響評分。
4.考試形式
面試,現場演唱。
(二)器樂
1.考試目的
通過考生所演奏的樂曲,測定考生演奏的基本能力與水平等。
2.考試內容
(1)樂器種類:中外各類樂器。
(2)考生在網上確認信息時必須填報一首樂曲和一首練習曲,考試時的演奏時間不超過5分鐘,何時停止演奏由考場評分組組長視情形而定,因被叫停而未完成樂曲演奏,不影響評分。
3.考試要求
(1)演奏流暢、準確,無不良演奏習慣及明顯失誤。
(2)能感悟音樂作品,準確把握音樂風格。
4.考試形式
面試,現場獨奏,不允許任何形式的伴奏;電子琴、合成器、雙排鍵等可以使用自動伴奏,但必須演奏一首不帶自動伴奏和任何預設音響的樂曲。
(三)視唱
1.考試目的
視唱是考生入學考試的必考科目之一。通過視譜即唱的測試,考查考生的音準感、節(jié)奏感、讀譜能力以及音樂表現能力,從而衡量考生是否具備專業(yè)學習的基本素質和條件。
2.考試內容、要求和形式
(1)考試內容:視唱曲3首,包含一首簡譜和兩首五線譜;調式:五聲體系調式、自然及和聲大小調式;五線譜的調號在一個升降號以內;節(jié)拍:2/4、3/4、4/4、3/8、6/8;節(jié)奏組合:附點、切分音、三連音等常見節(jié)奏類型;音域:小字組a到小字二組e之間。
(2)考試要求:掌握各種常用音符、附點音符、休止符的時值和切分音、三連音、弱起節(jié)奏以及2/4、3/4、4/4、3/8、6/8等節(jié)拍;每條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