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機構書面批準后,方可在復讀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戶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讀、學籍在外省的考生一律憑中等學校畢業(yè)證或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機構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yè)生名冊、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檔案資料等在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我省戶籍的社會人員和轉業(yè)、退伍軍人及其他人員一律憑中等學校畢業(yè)證、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檔案資料等在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三)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隨遷子女在學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往屆隨遷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工作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進行報名。
(四)應屆畢業(yè)生原則上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安排報名,往屆生、轉業(yè)退伍軍人和社會人員由考生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州)和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以及報名點學校負責。各報名點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要上報當?shù)亟逃荚嚈C構備案。報名點資格審查人員負主要責任,報名點負責人和教育考試機構主管人員負領導責任。
(二)我省戶籍應屆生的資格審查由報名點學校負全責,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予以督查。我省戶籍的往屆生、社會青年及其他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各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負全責,并由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專門人員具體負責。
(三)應屆隨遷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資格審核由考生學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負責,往屆隨遷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資格審查由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工作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負全責。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要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分管高考的負責人負責資格審查認定工作。
(四)我省戶籍考生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高中(中職)學籍(檔案)、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文憑等證件原件。
應屆普通高中、中職學校畢業(yè)生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須出具由所在地教育行政機構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yè)生名冊。報名后在考試前如考生未能達到畢業(yè)或結業(yè)條件的,不能參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高職單招考試,由考生就讀學校出具書面證明,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不發(fā)給其準考證,并將其準考證上交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
(五)應屆隨遷子女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本人報名申請,出示本人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我省高中(中職)學籍檔案原件,并上交復印件,同時出具我省高中(中職)學籍證明材料(見附件3)。往屆隨遷子女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本人報名申請,出示本人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我省高中(中職)學籍檔案、我省高中(中職)畢業(yè)證書原件,并上交復印件,同時出具我省高中(中職)畢業(yè)證證明材料。隨遷子女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需提供房產(chǎn)證或由我省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區(qū)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
應屆隨遷子女資格審查時須出具本人我省高中(中職)學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