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財政部網站2日發(fā)布消息,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聯合發(fā)布《關于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施行國家資助的通知》,從2015年 起,國家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施行國家資助,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 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根據通知,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 執(zhí)行,據實補償或者代償,但本??茖W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獲學費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的,補償資金必須首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如補償金額高于國家助學貸款金額,高出部分退還學生。
國家資助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是指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為部隊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疲ê呗殻?、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 畢業(yè)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疲ǜ呗殻ㄍ卯厴I(yè)生;納入全國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直接招錄或選拔補充為部隊士官的定向生。通知所稱的高等學 校,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
通知強調,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校學生實施國家資助,是貫徹落實軍民融合發(fā)展戰(zhàn)略、吸引高素質優(yōu)秀人才投身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各相關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抓好工作落實,確保這一國家資助政策發(fā)揮應有效益。新華網北京12月2日電(記者王立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