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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本科理工 |
本科文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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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shù) |
最低分 |
人數(shù) |
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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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6人 695.5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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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2人 46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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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8人 5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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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
2人 |
485分 |
3人 |
48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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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
6人 55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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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7人 21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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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26人 519.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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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原則:
1.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本科報考資格,同時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投檔分數(shù)線及以上。
2.根據(jù)分省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優(yōu)先錄取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較佳考生。
3. 在平行志愿投檔省份,綜合成績計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機構設定投檔原則為準;在順序志愿投檔省份,以我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準。我校綜合成績=文化課考試成績×50%+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50%。

(文章轉(zhuǎn)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