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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
批次 |
科類 |
錄取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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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藝術甲批 |
綜合改革 |
綜合分:74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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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
藝術·提前批 |
藝術理 |
綜合分:76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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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
藝術·提前批 |
藝術文 |
綜合分:64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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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原則
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術類本科專業(yè)招生的報名條件。我校不另行單獨組織美術類專業(yè)考試。無色弱、色盲。
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檔范圍內,以綜合分為依據,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考生各專業(yè)志愿之間不設專業(yè)級差分。考生綜合分相同時,依次按美術、英語成績的高低決定取舍。
對于文理兼收(含不區(qū)分文理科)招生計劃的省份,文理統(tǒng)一排序,按照綜合分擇優(yōu)錄取;對于區(qū)分文科、理科招生計劃的省份,則文科、理科分別排序,按照綜合分擇優(yōu)錄取。
考生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各省份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各省份專業(yè)統(tǒng)考滿分)×400+(高考文化折算成績/高考文化滿分)×600。
高考文化折算成績計算方式:
考生所在省份美術類本科專業(yè)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后,當文科線>理科線時,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文科線/理科線;當文科線<理科線時,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理科線/文科線,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當文科線=理科線或不區(qū)分文理科時,考生文化成績不用折算。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