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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批次 |
錄取最低綜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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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美術類 |
2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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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美術類 |
23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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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美術類(藝文) |
5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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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 |
美術類(藝文) |
2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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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美術類 |
701.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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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美術類(藝理) |
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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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美術類(藝文) |
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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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
美術類(藝理) |
40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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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
美術類(藝文) |
434.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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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 |
美術類 |
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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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美術類 |
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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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
美術類(藝文) |
554.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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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
美術類 |
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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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美術類(藝文) |
354.5 |
美術類專業(yè)包括產品設計、動畫、繪畫。其中,產品設計專業(yè)對藝術類考生實行大類招生。即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yè)按照產品設計專業(yè)報考我校,入學第一年實行專業(yè)性基礎大類平臺統(tǒng)一培養(yǎng),第二年依據學生專業(yè)興趣和學習成績,結合學校辦學條件雙向選擇專業(yè)分流。
報考美術類專業(yè)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術統(tǒng)考本科專業(yè)合格證,文化考試成績需達到考生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控制線以上。
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依據各省規(guī)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yè)志愿順序依次安排專業(yè)。專業(yè)分配原則按各省投檔原則進行分配,在考生專業(yè)安排過程中,當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分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的分數要求時,如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對采取其他投檔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按我校確定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yè)志愿順序依次安排專業(yè),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50%+省統(tǒng)考專業(yè)成績×50%。在考生專業(yè)安排過程中,當考生綜合分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的分數要求時,如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當考生綜合分相同時,藝術(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依次按省統(tǒng)考專業(yè)課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藝術(理)考生依次按省統(tǒng)考專業(yè)課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