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省市 | 批次 | 科類 | 錄取人數(shù) | 錄取最低分 |
| 上海 | 提前批·藝術類 | 文理兼招 | 40 | 綜合分651.4 |
| 江蘇 | 公辦藝術本科1批 | 文理兼招 | 19 | 綜合分558 |
| 安徽 | 提前批·藝術類 | 文理兼招 | 15 | 綜合分780 |
| 山東 | 提前批·藝術類 | 文理兼招 | 15 | 綜合分791.5 |
| 浙江 | ||||
| 江西 |
非上海市考生錄取原則
1.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且成績合格。
2.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美術校考,且成績合格。
3.高考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劃定的美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同時英語高考成績必須達到70分(江蘇考生為56分)。
4.在以上三個條件均達到的情況下,且在考生所在省投檔范圍內,以校考美術成績與高考文化折算成績之和為依據(jù),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高考文化折算成績計算方式:考生所在省市藝術設計類本科專業(yè)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劃定后,當文科線>理科線時,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文科線/理科線;當文科線<理科線時,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理科線/文科線,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其中江蘇省不分文理,不進行文化成績折算。
上海市考生錄取原則
1.美術類專業(yè)考試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劃定。考生必須參加2015年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的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yè)考試(以下簡稱“市統(tǒng)考”),且須達到上海市劃定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本科合格線。我校不單獨組織美術類專業(yè)考試。
2.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美術類本科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同時英語高考成績必須達到70分。
3.在以上兩個條件均達到的情況下,且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投檔范圍內,以市統(tǒng)考美術成績與高考文化折算成績之和為依據(jù),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高考文化折算成績計算方式:上海市藝術設計類本科專業(yè)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劃定后,當文科線>理科線時,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文科線/理科線;當文科線<理科線時,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理科線/文科線,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績=投檔成績。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