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時間: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點: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校區(qū)藝術樓一樓大廳(廣州市番禺區(qū)小谷圍廣州大學城外環(huán)東路178號)。
3.考生須準備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生源省(自治區(qū))招辦發(fā)放的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或校考)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
4.確認步驟:
(1)考生現(xiàn)場繳納考試費(200元/人·專業(yè))。
(2)考生出示繳費收據和以上材料。工作人員查驗原件后收存復印件。
(3)考生領取我校準考證及報考指南。
二、考試時間
注:不同專業(yè)的考試時間可能根據考試進度有所調整,如有變動將在考場公告欄和我校高考招生網公布,敬請留意。
1.初試
(1)音樂表演(鋼琴)專業(yè):3月12日(復試名單預計于3月12日晚11:00后在我校高考招生網和現(xiàn)場公告欄公布)。
(2)音樂表演(聲樂)專業(yè)、舞蹈表演專業(yè)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3月12日~13日(復試名單預計于3月13日晚11:00后在我校高考招生網和現(xiàn)場公告欄公布)。
2.復試
(1)進入復試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復試確認手續(xù)。
(2)音樂表演(鋼琴)專業(yè)復試確認時間為3月13日上午,復試從3月13日下午開始。
(3)音樂表演(聲樂)專業(yè)、舞蹈表演專業(yè)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復試確認時間為3月14日上午,復試時間為3月14日下午~15日。
3.考生須嚴格按照準考證上填寫的時間段于考試當天上午8:20前、下午14:00前、晚上18:50前到考場報到(每天的考試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10,晚上19:00~21:30),抽簽排序,依次參加考試。
三、注意事項
1.考生須憑身份證和我校頒發(fā)的準考證雙證原件進場考試,嚴禁攜帶任何書本、筆記本、紙、筆和電子產品(通訊工具、錄音機、相機、攝像機等)進入考場,一經發(fā)現(xiàn),將嚴肅處理。
2.考試時,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評委透露個人信息,包括生源地、姓名等,否則按作弊處理。
3.音樂表演(聲樂)專業(yè)的考生須自備聲樂伴奏五線譜,如自帶伴奏,須在考場大廳考務辦申領伴奏證,方可進入考場。
4.音樂表演(聲樂)專業(yè)考生所選歌曲不得超過5分鐘,復試時考生須按要求準備3首曲目,現(xiàn)場抽唱1首;考生應嚴格按現(xiàn)場抽唱的曲目考試,否則視同作弊。
5.音樂表演(鋼琴)專業(yè)考生須背譜演奏,考生初試所奏曲目總時長不超過4分鐘,復試總時長不超過6分鐘。
6.舞蹈表演專業(yè)的“舞蹈劇目片段表演”考項,考生在初試時不得穿演出服,復試時可以。
7.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考生初試時在備考室內抽取試題,準備3分鐘;復試時,考生在備考室抽取試題,準備6分鐘,準備時間結束后到考試室1參加考試(考試內容:形象氣質、上鏡效果、普通話播讀并評論指定稿件),然后再到考試室2參加考試(考試內容:英語播讀指定稿件并回答問題)。
8.各??紝I(yè)初試結束后,我校將在考場公告欄和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上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進入復試的考生須按時到我校藝術樓一樓大廳辦理復試確認手續(xù)并領取復試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復試準考證原件參加復試,未辦理復試確認手續(xù)的,不準參加復試。
9.考生在考試時必須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的安排,按考試流程參加考試,不按規(guī)定進行考試的,我校有權取消其考試資格;考生在考試結束后應按工作人員的指引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周圍逗留。《刑法修正案(九)》已將替考、請人替考等行為列為犯罪行為,在此次考試中涉嫌犯罪的,我校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0.如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組織術科聯(lián)考(統(tǒng)考),則考生除參加我校組織的術科考試外,還需參加所在省(自治區(qū))的術科聯(lián)考(統(tǒng)考)并合格;所有考生均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qū))統(tǒng)一的高考文化科考試。
11.有關考試的各項信息將在考場公告欄和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公布,請考生隨時留心關注考場公告欄和網上公布的各項信息。
12.本指南的解釋權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