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我省藝術類省級統(tǒng)考包括五大類,分別為美術類、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yè))、舞蹈類、民族工藝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一)統(tǒng)考時間
2016年12月24日-25日。
(二)考試地點
青海師范大學新校區(qū)藝術學院(西寧市城北區(qū)學院路)
(三)分專業(yè)考試科目與分值
1.美術類:考試科目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寫(100分),滿分為300分。
2.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yè)):考試科目為專項(170分)、練耳、樂理(筆試100分)、視唱(30分),滿分為300分。專項考試科目為聲樂和器樂,考生可根據(jù)自己的專長任選一門(聲樂和器樂)作為主項參加考試。音樂學和音樂表演不得兼報。
聲樂、器樂考試一律不準帶伴奏員入場,考生可自備伴奏帶或伴奏盤,也可清唱或獨奏。
3.舞蹈類:考試科目為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興舞蹈表演(70分),滿分為300分。
4.民族工藝美術類:考試科目為唐卡臨摹(100分)、圖案命題設計(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寫(100分),滿分為300分。
5.播音與主持類:考試科目為朗讀自備文學作品(70分)、朗讀指定文學作品(80分)、即興評述(80分)、形象、語音和音色(70分),滿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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