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區(qū)2017年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科目及時間表(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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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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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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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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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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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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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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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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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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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樂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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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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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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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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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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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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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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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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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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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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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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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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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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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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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項:聲樂或器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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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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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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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須確定其中一項作為主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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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項:聲樂或器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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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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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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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須確定其中一項作為副項科目,副項科目必須與主項科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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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面試安排于2017年1月8日12:00(北京時間)由新疆師范大學考點辦公室公布。
考試大綱見《關于調(diào)整自治區(qū)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音樂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形式和內(nèi)容的通知》新招〔2016〕25號文件。
音樂類統(tǒng)考地點安排:
考點統(tǒng)一設在烏魯木齊
考點(現(xiàn)場確認地點):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qū)
聯(lián) 系 人:畢存箭
聯(lián)系電話:0991-4332596
地 址:烏魯木齊市新醫(yī)路102號
報考“木卡姆演唱”及“木卡姆與麥西來甫研究方向”兩個專業(yè)的考生不參加音樂類統(tǒng)一考試,直接參加相關院校組織的校考。
蒙語言、柯語言音樂類考生,只參加自治區(qū)音樂類統(tǒng)考的面試,不參加筆試。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