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業(yè)志愿均未錄取者,再根據(jù)計劃缺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
(四)浙江省內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報考我校必須滿足綜合素質評價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四個方面要求等第均為P(含)以上以及學習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十四條 專業(yè)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專業(yè)考生的錄取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yè)成績占50%,文化成績占50%;文化成績、專業(yè)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三條原則錄取。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單獨設定考生綜合分計算方式的,從其規(guī)定。
第十五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對相關專業(yè)設定英語單科合格線,英語高考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英語成績合格生源不足,則適當降低英語單科合格線(按5分一檔降分) 至額滿為止。英語成績按滿分150分制計,若滿分不為1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其考生的英語高考成績按滿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標準。相關專業(yè)英語單科合格線為:
(一)英語、商務英語專業(yè):110分。
(二)日語、法語、國際商務專業(yè):100分。
第十六條 學校認同并執(zhí)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為鼓勵和吸引優(yōu)秀考生報考,實行以下激勵措施:
(一)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報考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0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第一專業(yè)志愿(類);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3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前三個不同的專業(yè)志愿(類)中的一個;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3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6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滿的六個不同的專業(yè)志愿(類)中的一個。
(二)面向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錄取的考生設立新生獎學金。具體如下: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重點批文科前200名、理科前600名可獲獎學金人民幣6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重點批文科前300名、理科前800名可獲獎學金人民幣5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重點批文科前400名、理科前1000名可獲獎學金人民幣4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重點批文科前500名、理科前1200名可獲獎學金人民幣30000元。獎學金發(fā)放按《浙江工商大學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執(zhí)行。上述高考總分均不含各類加分。
(三) 經(jīng)學校確認,參加清華大學2014藝術特長生測試活動或北京大學2014年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并取得聲樂、器樂、舞蹈、戲劇類相關項目藝術成績85分以上和在高中階段獲得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wǎng)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非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考生,入學后可獲獎學金20000元/生。獎學金發(fā)放按《浙江工商大學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實施辦法(暫行)》執(zhí)行。
(四)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第一批錄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