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jù)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進行本科招生,并嚴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第十二條 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學生入學必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及經(jīng)省級物價部門批準的相關費用,我院嚴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十三條 住宿: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800元/人/年。
第十四條 各專業(yè)學費與教材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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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 |
學科類別 |
學費 |
教材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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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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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 |
1495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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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程管理、電子信息工程 |
130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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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設計、環(huán)境設計 |
180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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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
14605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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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學、 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工商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金融工程 |
127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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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
12500 |
800 |
第十五條 教材費為預收,每一學年后按班級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六條 學校確定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會計學為熱門專業(yè),按照湘發(fā)改價費(2016)668號文件,學費已經(jīng)上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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