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2019年藝術類專業(yè)錄取規(guī)則
報考我校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音樂學的藝術類考生,專業(yè)成績使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藝術聯考成績。已獲得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聯考合格證的考生,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文化課統考。凡文化課統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者有資格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yè)。學校按各省藝術類專業(yè)投檔原則接收考生電子檔案,我校對進檔考生的錄取原則為:依照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專業(yè)成績×70%(內蒙古按照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專業(yè)成績×60%)的原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yōu)錄取(其中藝術不分文理的省份,報考我校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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