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對于設計學類專業(yè),考生在高考填報志愿時,可報考所在省公布的設計學類任意專業(yè),錄取時按綜合成績優(yōu)先原則依次分配專業(yè),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20%+校考成績*80%,如考生不能滿足所報專業(yè)志愿錄取條件的,若服從專業(yè)調劑,則調劑到相應專業(yè),若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則予以退檔。
3.對于雕塑專業(yè),錄取時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20%+校考成績*80%。
4.對于音樂表演專業(yè),錄取時按考生??汲煽儚母叻值降头忠来武浫 ?/p>
5.只招藝術文科類考生,若生源省份藝術類不區(qū)分藝術文、藝術理,則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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