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設計學類
專業(yè)課成績排名全國前35名的考生,文化課相對成績及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guī)定的最低分數線(文理科統(tǒng)一劃線),即予錄取;其他考生,單科成績達到上述要求后,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優(yōu)先錄取專業(yè)成績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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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成績 = |
專業(yè)課成績 |
×100 |
文化課成績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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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入圍線 |
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線 |
注:1.藝術類與普通文理類文化課滿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線按照相應比例折算。2.文化課相對成績?yōu)槲幕n成績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線。
(2)美術學類
文化課相對成績及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guī)定的最低分數線(文理科統(tǒng)一劃線),按照專業(yè)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yè)課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優(yōu)先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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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課相對成績 = |
文化課成績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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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本科文科類一批線) |
注:文化課相對成績?yōu)槲幕n成績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線。
(3)藝術史論專業(yè)
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本科文史類一批線,再按照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優(yōu)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
2. 關于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單科成績規(guī)定
報考設計學類的考生,語文和外語成績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報考美術學類的考生,語文成績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語成績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別的,單科成績不過線且單科分差不超過5分的考生也可以報考,但須從文化課總成績中減去一定分數后再參與排序,單科成績每相差1分,文化課成績(750分制)減去5分,以此類推,文化課成績最多減50分。最終綜合成績及文化課成績仍在錄取線之上的予以錄取。
注: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或文化課滿分值不為750分制的省份,相應的單科線及文化課成績所減分數按相應比例折算。
3. 各省錄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錄取人數占全國計劃招生人數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統(tǒng)一排序擇優(yōu)錄取,但每個省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我院計劃招生人數的15%(藝術史論專業(yè)一個省錄取人數不超過3人)。
4. 關于錄取到各專業(yè)方向的原則
對于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我院還將根據考生選報的專業(yè)方向志愿,按照專業(yè)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到各專業(yè)方向(專業(yè)課成績相同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時,優(yōu)先滿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錄取,則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進行排序錄取。三個志愿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配的,將在本招生專業(yè)內進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將不予錄取。
注:專業(yè)方向志愿以考生報名參加我院專業(yè)考試時提交的《報名信息登記表》中填寫的信息為準。
5. 關于“專業(yè)課成績保留一年”的規(guī)定
對于高考第一志愿報考我院,設計學類專業(yè)課全國排名前10或美術學類專業(yè)課全國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未達到我院當年錄取標準,我院對其“專業(yè)課成績保留一年”,即第二年報考我院時,免考專業(yè)課(仍需參加省級美術專業(yè)統(tǒng)考),文化課成績及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該年規(guī)定的最低分數線,仍可被錄取。
注:當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辦提出書面申請,審核通過后辦理相關手續(xù)。
更多信息詳見:清華大學美術學院2015年本科招生簡章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