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試形式
采取全區(qū)統(tǒng)一命題,設點集中考試,統(tǒng)一評卷(面試)的評分形式。
2、考試科目
(1)音樂學類:滿分100分
①基本樂科:視唱(面試,分值為滿分的10%)、練耳和基本樂理知識(筆試,分值為滿分的10%)兩項均考。
②主考科目:聲樂或器樂,只需任選一項??荚囆问綖槊嬖嚕骺伎颇糠种禐闈M分的50%。
聲樂主考時,自選獨唱歌曲1首,時間不超過5分鐘,考生自備樂譜,由考點統(tǒng)一代為伴奏(考生在考前半小時進行合伴奏一次);
器樂主考時,獨奏自選樂曲一首,時間不超過5分鐘。
③副考科目:聲樂、器樂或舞蹈(要求副考科目必須與主考科目不同),考試形式為面試,副考科目分值為滿分的30%。
聲樂副考時,自選獨唱歌曲1首,時間不超過5分鐘,考生自備樂譜,由考點統(tǒng)一代為伴奏(考生在考前半小時進行合伴奏一次);
器樂副考時,獨奏自選樂曲一首,時間不超過5分鐘;
舞蹈副考時,自選舞蹈作品片段,時間不超過3分鐘。
(2)舞蹈學類:滿分100分
考試內容為專業(yè)條件測試(占40%),舞蹈作品表演(占40%)(時間不超過3分鐘),舞蹈即興表演(占20%),考試形式為面試。

